皇帝点头了,还优先调拨了军饷粮草。
轩辕雄也点了几个将领一起出发。
这一次北疆之行,注定不简单。
现在收到信息,北疆的战事已经过去了五天之久。
可能城破了,也可能依然坚守。
无论哪个情况,北疆都是危难之势!
“爷爷,我决定先带一批人出发,大军人数太大了,而且旅途遥远,远水救不了近火!”
轩辕翰墨和轩辕雄以及一群将领在粮草调拨,整合大军的这段时间里研究策略。
京城到北疆,快马加鞭一直跑,都得跑五天,那这么大的军队赶路,等人到了,城也必定破了。
“就算你带一批人过去,你又能怎样?对方人数不明,贸然出动,只是送菜!”
一个将领反驳了轩辕翰墨的意见。
轩辕翰墨并没有和他吵。
他指着北疆的西南方向的一座城。
“我先带人去勘察情况,你们必须派人去这个城调兵!”
眼睛盯着轩辕雄。
“爷爷,记得当初我们对练过的一盘吗?我要带人做个大的。”
“那个?小子,你才第一次真正上战场,以前那些那是纸上谈兵!现实情况是变化很快的!”
轩辕雄一下子就想到轩辕翰墨说的是哪个,也想不到这小子这么大胆。
“没时间了,这样吧,把狼牙大队给我,最多两天,弄清北疆城的情况再决定。”
轩辕雄想了下,点头同意。
轩辕翰墨得到了同意,立马就奔跑出去,往家里跑。
院子里,柳韵托着下巴坐在凉亭发呆。
轩辕翰墨从外面飞奔进来,飞快的跑过来。
快速的风亲了下她的额头,再轻轻的抱了下她。
“镰刀组的!听命!准备着装!立刻跟我走!”
“是!”
还在种花的,外面打瞌睡的,房间睡觉的,都全部开始换衣服。
柳韵这时还迷糊着,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轩辕翰墨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下,一边说,一边从亭子中间的桌子下拉开了个暗格。
暗格里有个箱子,轩辕翰墨把箱子提出来,交给已经着装完全的镰刀队拿着。
“小韵,好好照顾自己!我会尽快回来看着我们的孩子出生的!”
轩辕翰墨带着镰刀组的人离开了。
柳韵坐在凉亭里,轻轻的挥手。
看着轩辕翰墨离去的方向,柳韵这次第一次出现一种后悔的感觉。
后悔让自家男人上进努力!
这次的战事,肯定不会像轩辕翰墨说的那样简单。
这个男人一贯作风,如果事情简单,就会装成事情复杂来对她说。
如果事情复杂,他心里没有信心的,就会一副这事情不难的懒散样子。
现在,轩辕翰墨虽然刻意的掩盖着,但是语气间的紧张,骗不了她这个枕边人。
轩辕翰墨这次乘着回家带走镰刀组的机会向柳韵告别,这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。
现在带着镰刀组直奔城门。
城门外,狼牙大队已经集结完毕了。
“飞鱼组,跟我走,地鼠,影子,镰刀随后,开道组与后勤后面赶路,收集消息,两天内赶到北疆,留意联络记号!”
快速的分配任务,众人都得到自己的任务。
“出发!希望我不在的时候,你们没有偷懒!”
翻身上马,拿过从自家拿出来的箱子,命令大家出发。
一马当先,轩辕翰墨带着飞鱼组首先出发,其余人也开始出动。
丛林里传来狼的叫声。
不弃从林子里钻出来,很快就追上了轩辕翰墨。
轩辕翰墨身下的战马似乎感受到不弃身上那狼群的气息,受到了惊吓,跑得更加快。
“不弃你这个缺货!你跟过来干嘛!”
本来就颠簸的马背,现在更加的难骑。
轩辕翰墨只能紧紧的抱住马,想办法稳住马。
可不弃就在身边,这马也拼命的往前冲。
路上只留下轩辕翰墨的骂声。
飞鱼组的人对视了眼,也在后面跟着。
毕竟他们的战马也不敢跟上去,能不跟丢已经是他们的本事厉害了。
山林件此起彼伏的响起了狼叫声。
这些狼已经和他们很熟悉了,他们一半本事都从它们那学来的,它们也得到了食物与陪伴。
现在这些狼欢送它们的狼王,也是在送他们出征。
一天后,轩辕翰墨出现在北疆城外的小山上。
从望远镜里,轩辕翰墨看到城上的旗帜还是大龙的旗帜。
顿时,心中的大石放下了。
可即使城还没给攻下,可也看到城里的情况也不乐观。
城外远处的河流处集结了人数不明的军队,看得到炊烟升起,估计就在做饭。
天色已经逐渐变暗,夜色即将降临。
“严绰,分一下人,来几个人把这袋粉投到敌人那边去,小心点别碰到皮肤。”
没人应他,轩辕翰墨找了下人,没看到。
“严绰人呢?”
“小队长去看敌人位置了。”
“自作主张!等这次回去打屁股!常风,你来发!”
轩辕翰墨从箱子里拿出三个牛皮袋子递给一个高个子。
轩辕翰墨看着北疆城的方向,来之前内心还有点乱。
现在确认城还在,心却更着急了。
常风把袋子分给三个挑出来的人,临出发前,轩辕翰墨强调他们往人多的地方扔下去。
三个人郑重的点点头,走向属于他们的滑翔伞。
这滑翔伞也是没有展示出来的东西,所有飞鱼组的标配。
看着滑翔伞飞下山,乘着天边昏暗的天色飞向远处那炊烟之处。
那三个袋子都是轩辕翰墨整鞭炮时无意中整出来的腐蚀性粉末,遇到皮肤就能灼伤。
本来以为没有用武之地,现在终于用上了。
轩辕翰墨在脑海里运转着要怎么拖延对方的进攻。
事实确实和想象的不同,对方占据的位置不适合绕过去偷后方。
粉末的效果最大也就只是飘散开,伤一些人而已,最好的效果也顶多制造一点恐惧。
然而,轩辕翰墨想漏了一样东西,就是这个时代是封建迷信的时代。
未知才是最可怕的,乘着天色,飞鱼组把粉末砸下去。
随着粉末飘散,对方的军队出现了混乱,然后火光冲天,照亮了他们的军旗。
这结果大大的出乎了轩辕翰墨的意料。
轩辕雄也点了几个将领一起出发。
这一次北疆之行,注定不简单。
现在收到信息,北疆的战事已经过去了五天之久。
可能城破了,也可能依然坚守。
无论哪个情况,北疆都是危难之势!
“爷爷,我决定先带一批人出发,大军人数太大了,而且旅途遥远,远水救不了近火!”
轩辕翰墨和轩辕雄以及一群将领在粮草调拨,整合大军的这段时间里研究策略。
京城到北疆,快马加鞭一直跑,都得跑五天,那这么大的军队赶路,等人到了,城也必定破了。
“就算你带一批人过去,你又能怎样?对方人数不明,贸然出动,只是送菜!”
一个将领反驳了轩辕翰墨的意见。
轩辕翰墨并没有和他吵。
他指着北疆的西南方向的一座城。
“我先带人去勘察情况,你们必须派人去这个城调兵!”
眼睛盯着轩辕雄。
“爷爷,记得当初我们对练过的一盘吗?我要带人做个大的。”
“那个?小子,你才第一次真正上战场,以前那些那是纸上谈兵!现实情况是变化很快的!”
轩辕雄一下子就想到轩辕翰墨说的是哪个,也想不到这小子这么大胆。
“没时间了,这样吧,把狼牙大队给我,最多两天,弄清北疆城的情况再决定。”
轩辕雄想了下,点头同意。
轩辕翰墨得到了同意,立马就奔跑出去,往家里跑。
院子里,柳韵托着下巴坐在凉亭发呆。
轩辕翰墨从外面飞奔进来,飞快的跑过来。
快速的风亲了下她的额头,再轻轻的抱了下她。
“镰刀组的!听命!准备着装!立刻跟我走!”
“是!”
还在种花的,外面打瞌睡的,房间睡觉的,都全部开始换衣服。
柳韵这时还迷糊着,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轩辕翰墨简单的把事情说了下,一边说,一边从亭子中间的桌子下拉开了个暗格。
暗格里有个箱子,轩辕翰墨把箱子提出来,交给已经着装完全的镰刀队拿着。
“小韵,好好照顾自己!我会尽快回来看着我们的孩子出生的!”
轩辕翰墨带着镰刀组的人离开了。
柳韵坐在凉亭里,轻轻的挥手。
看着轩辕翰墨离去的方向,柳韵这次第一次出现一种后悔的感觉。
后悔让自家男人上进努力!
这次的战事,肯定不会像轩辕翰墨说的那样简单。
这个男人一贯作风,如果事情简单,就会装成事情复杂来对她说。
如果事情复杂,他心里没有信心的,就会一副这事情不难的懒散样子。
现在,轩辕翰墨虽然刻意的掩盖着,但是语气间的紧张,骗不了她这个枕边人。
轩辕翰墨这次乘着回家带走镰刀组的机会向柳韵告别,这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。
现在带着镰刀组直奔城门。
城门外,狼牙大队已经集结完毕了。
“飞鱼组,跟我走,地鼠,影子,镰刀随后,开道组与后勤后面赶路,收集消息,两天内赶到北疆,留意联络记号!”
快速的分配任务,众人都得到自己的任务。
“出发!希望我不在的时候,你们没有偷懒!”
翻身上马,拿过从自家拿出来的箱子,命令大家出发。
一马当先,轩辕翰墨带着飞鱼组首先出发,其余人也开始出动。
丛林里传来狼的叫声。
不弃从林子里钻出来,很快就追上了轩辕翰墨。
轩辕翰墨身下的战马似乎感受到不弃身上那狼群的气息,受到了惊吓,跑得更加快。
“不弃你这个缺货!你跟过来干嘛!”
本来就颠簸的马背,现在更加的难骑。
轩辕翰墨只能紧紧的抱住马,想办法稳住马。
可不弃就在身边,这马也拼命的往前冲。
路上只留下轩辕翰墨的骂声。
飞鱼组的人对视了眼,也在后面跟着。
毕竟他们的战马也不敢跟上去,能不跟丢已经是他们的本事厉害了。
山林件此起彼伏的响起了狼叫声。
这些狼已经和他们很熟悉了,他们一半本事都从它们那学来的,它们也得到了食物与陪伴。
现在这些狼欢送它们的狼王,也是在送他们出征。
一天后,轩辕翰墨出现在北疆城外的小山上。
从望远镜里,轩辕翰墨看到城上的旗帜还是大龙的旗帜。
顿时,心中的大石放下了。
可即使城还没给攻下,可也看到城里的情况也不乐观。
城外远处的河流处集结了人数不明的军队,看得到炊烟升起,估计就在做饭。
天色已经逐渐变暗,夜色即将降临。
“严绰,分一下人,来几个人把这袋粉投到敌人那边去,小心点别碰到皮肤。”
没人应他,轩辕翰墨找了下人,没看到。
“严绰人呢?”
“小队长去看敌人位置了。”
“自作主张!等这次回去打屁股!常风,你来发!”
轩辕翰墨从箱子里拿出三个牛皮袋子递给一个高个子。
轩辕翰墨看着北疆城的方向,来之前内心还有点乱。
现在确认城还在,心却更着急了。
常风把袋子分给三个挑出来的人,临出发前,轩辕翰墨强调他们往人多的地方扔下去。
三个人郑重的点点头,走向属于他们的滑翔伞。
这滑翔伞也是没有展示出来的东西,所有飞鱼组的标配。
看着滑翔伞飞下山,乘着天边昏暗的天色飞向远处那炊烟之处。
那三个袋子都是轩辕翰墨整鞭炮时无意中整出来的腐蚀性粉末,遇到皮肤就能灼伤。
本来以为没有用武之地,现在终于用上了。
轩辕翰墨在脑海里运转着要怎么拖延对方的进攻。
事实确实和想象的不同,对方占据的位置不适合绕过去偷后方。
粉末的效果最大也就只是飘散开,伤一些人而已,最好的效果也顶多制造一点恐惧。
然而,轩辕翰墨想漏了一样东西,就是这个时代是封建迷信的时代。
未知才是最可怕的,乘着天色,飞鱼组把粉末砸下去。
随着粉末飘散,对方的军队出现了混乱,然后火光冲天,照亮了他们的军旗。
这结果大大的出乎了轩辕翰墨的意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