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蓝夫人带着死去的国师离去后,他们安安静静的渡过了几天,蓝瑾痕的情绪也渐渐变得平稳起来。
万万没想到,几天后便传来了蓝夫人他们的噩耗,据说一采药人在涯底发现了蓝夫人他们摔得面目全非的尸体。
蓝夫人的软肋果真是他,郝连逸。
蓝夫人即使再强势,再有权势,她终归是一弱女子,在爱情面前也会迷失自我。
原本情绪有所好转的蓝瑾痕,这会整个人都处于崩溃的边缘。他将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好几天,谁也不理。
没办法,大家想着让他静静也好。
直到风礼无意当中翻到了郝连逸留给蓝瑾痕的信,蓝瑾痕看了信,知道了事情的始末,选择原谅他们。
昔日蓝夫人是被郝莲逸亲手送上花轿的,蓝夫人满心欢喜,她误认为新郎郝连逸,她一直盼望着所嫁之人。
可事实却是娶她的人不是他,而是他的好兄弟蓝宇,雪国的皇子,未来的国君。
蓝夫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子,人都说陷入热恋中的女子智商会下降,果真如此。
翌日当她发现枕边人不是那个她深爱的男子时,她整个人几乎崩溃了,歇斯底里,痛哭起来。
蓝宇一脸的惊慌,不知所措,他是真心喜欢她的。
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蓝宇基本上对蓝夫人是百依百顺,想尽办法来补偿她。
即使是这样,蓝夫人也从未给过他一个笑脸。
某一天,蓝夫人发现自己有孕之时,她每日愈发变本加厉嘲讽、辱骂蓝宇。
人的喜欢是有期限的,随着时光的流逝,将会慢慢被消磨殆尽,蓝宇便是。
有一天的清晨,一侍女照例去打扫蓝宇的房间之时,她发现了去世的蓝宇。
只见他衣冠整齐,整个人躺在床上,一脸的安祥,嘴角微微上扬,似乎在做着什么美梦。
没有人知道蓝宇到底是怎么死的,有人说他是自杀,也有人说是蓝夫人害死了他。
蓝夫人说到底还是个可怜的女人罢了,不能和自己所爱之人一起,不惜堕落。
蓝宇也是一个可怜之人,一心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子,最后他是解脱了,可苦了他的孩子们。
最值得珍惜的人就在蓝夫人身边,她偏偏不珍惜。
雪国的事总算是告一段落了,蓝瑾痕也释然了,她也安心了。
金楚辰打算择日便和风礼回凤国。
不巧,正当他们准备离开之际,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,打乱了金楚辰的计划,那就是夕月皇夕月天。
当金楚辰看到夕月天的时候,她着实被惊到了,萧乾整个就是夕月天的年轻版。
夕月天一眼就认出了萧乾,他和嫣儿的儿子,简直和他年轻时一个样。
“乾儿,跟我回夕月吧,我会弥补你过去所失去的一切。
你母亲,嫣儿,她还好吗?”
然萧乾并不买他的账,反而怒目而视,“她的名字是你叫的吗?你压根就不配。
你听好了,我不是你儿子,我也不会跟你回夕月。
你最好立刻从我的眼前消失,否则,别怪我对你不客气。”
金楚辰眼疾手快,一把拉住了欲动手的萧乾,耐心劝解道,“父子俩没有隔夜仇的,或许你对他有些误会,你们不妨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说不定……”
不待金楚辰说完,萧乾赌气猛地甩开了她的手,指着夕月天怒道,“我和这个人之间没什么好谈的,纯粹浪费时间。他不走是吧,我走。”
金楚辰望着远去的萧乾,无奈的摇了摇头,她理解他的心情。
如果换作是她,摊上个这样的父亲,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原谅夕月天。
虽然金楚辰在心里恨不得把夕月天骂了个遍,但是嘴上还是安慰起夕月天。
“没事,您别担心,给他点时间。您能跟我们说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吗?或许我们可以帮到您。”
“让你们见笑了,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,告诉你们也无妨。”
夕月天便向金楚辰他们讲述了他与上官嫣儿的一切,包括最初他们是如何相识,再到他们如何相爱结合,有了夕月乾,到最后正宫上门,她知真相,愤然携幼子离去。
金楚辰忍不住在心里鄙视起夕月天来,这皇室之人都是演员啊,着实会演戏,瞧瞧这一脸悲痛的样。
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呢?
突然金楚辰像是想到了什么,那天在罗刹宫的暗室里看到冰床上的那个女子,应该就是上官嫣儿了。
金楚辰在纠结要不要把这个告诉夕月天,看他如此深情,何不成全他。转念一想,这件事最好是由萧乾来告诉他。
“哎,真没想到,萧宫主竟然是夕月的五皇子。”风礼不由发出感叹声。
金楚辰一扇子“啪”敲了他脑袋一下,凶巴巴道,“小子,这世界之大,你不知道的事情多得去了。人家萧乾怎么就不能是皇子啦!”
风礼摸着被敲的头,一脸的哀怨,他也没说什么呀。
令金楚辰甚至有些觉得最近对他太松了,他都不把她当楼主了,敢冲她有情绪。
金楚辰朝着他瞪了一眼,他立刻像打了霜的茄子,蔫了。
金楚辰觉得羞愧不已,对着夕月天不好意思道,“让您见笑了,风礼,这小子就是有点口无遮拦的,人没坏心。”
夕月天笑道,“他没想到也在情理当中,乾儿,自小就生活在外。
我一直都在打听他的下落,之前听说他在凤国,漓儿就去了凤国,带回了他的消息。
他不愿回来,这在我的意料当中。我决定还是亲自来劝他,这么多年来,我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,他恨我也是应该的。
当初我选择瞒着嫣儿,我以为是为了她好,我错了,她想要的是一份简简单单的生活,而我却给不了。”
“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。他只是一时难以接受罢了,我会劝他的。”
后来几天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,萧乾才勉强地跟着夕月天回了夕月国,而金楚辰和风礼也顺利的回到了凤国。
。
万万没想到,几天后便传来了蓝夫人他们的噩耗,据说一采药人在涯底发现了蓝夫人他们摔得面目全非的尸体。
蓝夫人的软肋果真是他,郝连逸。
蓝夫人即使再强势,再有权势,她终归是一弱女子,在爱情面前也会迷失自我。
原本情绪有所好转的蓝瑾痕,这会整个人都处于崩溃的边缘。他将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好几天,谁也不理。
没办法,大家想着让他静静也好。
直到风礼无意当中翻到了郝连逸留给蓝瑾痕的信,蓝瑾痕看了信,知道了事情的始末,选择原谅他们。
昔日蓝夫人是被郝莲逸亲手送上花轿的,蓝夫人满心欢喜,她误认为新郎郝连逸,她一直盼望着所嫁之人。
可事实却是娶她的人不是他,而是他的好兄弟蓝宇,雪国的皇子,未来的国君。
蓝夫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子,人都说陷入热恋中的女子智商会下降,果真如此。
翌日当她发现枕边人不是那个她深爱的男子时,她整个人几乎崩溃了,歇斯底里,痛哭起来。
蓝宇一脸的惊慌,不知所措,他是真心喜欢她的。
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蓝宇基本上对蓝夫人是百依百顺,想尽办法来补偿她。
即使是这样,蓝夫人也从未给过他一个笑脸。
某一天,蓝夫人发现自己有孕之时,她每日愈发变本加厉嘲讽、辱骂蓝宇。
人的喜欢是有期限的,随着时光的流逝,将会慢慢被消磨殆尽,蓝宇便是。
有一天的清晨,一侍女照例去打扫蓝宇的房间之时,她发现了去世的蓝宇。
只见他衣冠整齐,整个人躺在床上,一脸的安祥,嘴角微微上扬,似乎在做着什么美梦。
没有人知道蓝宇到底是怎么死的,有人说他是自杀,也有人说是蓝夫人害死了他。
蓝夫人说到底还是个可怜的女人罢了,不能和自己所爱之人一起,不惜堕落。
蓝宇也是一个可怜之人,一心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子,最后他是解脱了,可苦了他的孩子们。
最值得珍惜的人就在蓝夫人身边,她偏偏不珍惜。
雪国的事总算是告一段落了,蓝瑾痕也释然了,她也安心了。
金楚辰打算择日便和风礼回凤国。
不巧,正当他们准备离开之际,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,打乱了金楚辰的计划,那就是夕月皇夕月天。
当金楚辰看到夕月天的时候,她着实被惊到了,萧乾整个就是夕月天的年轻版。
夕月天一眼就认出了萧乾,他和嫣儿的儿子,简直和他年轻时一个样。
“乾儿,跟我回夕月吧,我会弥补你过去所失去的一切。
你母亲,嫣儿,她还好吗?”
然萧乾并不买他的账,反而怒目而视,“她的名字是你叫的吗?你压根就不配。
你听好了,我不是你儿子,我也不会跟你回夕月。
你最好立刻从我的眼前消失,否则,别怪我对你不客气。”
金楚辰眼疾手快,一把拉住了欲动手的萧乾,耐心劝解道,“父子俩没有隔夜仇的,或许你对他有些误会,你们不妨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说不定……”
不待金楚辰说完,萧乾赌气猛地甩开了她的手,指着夕月天怒道,“我和这个人之间没什么好谈的,纯粹浪费时间。他不走是吧,我走。”
金楚辰望着远去的萧乾,无奈的摇了摇头,她理解他的心情。
如果换作是她,摊上个这样的父亲,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原谅夕月天。
虽然金楚辰在心里恨不得把夕月天骂了个遍,但是嘴上还是安慰起夕月天。
“没事,您别担心,给他点时间。您能跟我们说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吗?或许我们可以帮到您。”
“让你们见笑了,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,告诉你们也无妨。”
夕月天便向金楚辰他们讲述了他与上官嫣儿的一切,包括最初他们是如何相识,再到他们如何相爱结合,有了夕月乾,到最后正宫上门,她知真相,愤然携幼子离去。
金楚辰忍不住在心里鄙视起夕月天来,这皇室之人都是演员啊,着实会演戏,瞧瞧这一脸悲痛的样。
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呢?
突然金楚辰像是想到了什么,那天在罗刹宫的暗室里看到冰床上的那个女子,应该就是上官嫣儿了。
金楚辰在纠结要不要把这个告诉夕月天,看他如此深情,何不成全他。转念一想,这件事最好是由萧乾来告诉他。
“哎,真没想到,萧宫主竟然是夕月的五皇子。”风礼不由发出感叹声。
金楚辰一扇子“啪”敲了他脑袋一下,凶巴巴道,“小子,这世界之大,你不知道的事情多得去了。人家萧乾怎么就不能是皇子啦!”
风礼摸着被敲的头,一脸的哀怨,他也没说什么呀。
令金楚辰甚至有些觉得最近对他太松了,他都不把她当楼主了,敢冲她有情绪。
金楚辰朝着他瞪了一眼,他立刻像打了霜的茄子,蔫了。
金楚辰觉得羞愧不已,对着夕月天不好意思道,“让您见笑了,风礼,这小子就是有点口无遮拦的,人没坏心。”
夕月天笑道,“他没想到也在情理当中,乾儿,自小就生活在外。
我一直都在打听他的下落,之前听说他在凤国,漓儿就去了凤国,带回了他的消息。
他不愿回来,这在我的意料当中。我决定还是亲自来劝他,这么多年来,我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,他恨我也是应该的。
当初我选择瞒着嫣儿,我以为是为了她好,我错了,她想要的是一份简简单单的生活,而我却给不了。”
“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。他只是一时难以接受罢了,我会劝他的。”
后来几天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,萧乾才勉强地跟着夕月天回了夕月国,而金楚辰和风礼也顺利的回到了凤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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