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这几个地痞围住,林风不惊反笑,碰上黑区里的混混,正是求之不得。
“嘿!小子!把钱交出来!”一名头目模样的黑人男子撮着手指头,做出点钞票的动作。
周围几个黑人亮着刀和钢管,笑嘻嘻看着这个敢单独一个人闯入黑区的猎物。
“要钱是吗?”林风笑了,比划着手势:“黄金要不要?”
没有任何文化的黑人混混,完全听不懂他的话,彼此交换茫然不解的眼神,正疑惑中,林风手心里亮出了一块闪闪发亮的东西!
那金澄澄的光华,在昏暗的路灯下发射出迷人的色泽,是黄金!
准确地说,是一块金砖!
看到这块金砖,所有黑人混混眼睛都亮了,浓烈的贪婪充满了他们的双眼!
“快拿来!哥们!”头目迫不及待想把那块金砖捧到手上,亲自查验是真是假。
林风微微一笑,抬手抛给他,金砖的重量,把那名没有防备的黑人男子压得一个趔趄,险些抱不住这烫手的财富。
几个家伙立即轰的一下围上去,争相去摸那块金砖。
目测这块金砖,至少有十公斤重!这笔横财,足以让他们告别目前的落魄生活,潇洒快活一阵子。
一只只黑乎乎的手摸在金砖上,口水都快要流出来,忽然,金光爆起,这块金砖像长了翅膀一样,凭空飞起,猛烈拍在这些混混脸颊上,一片惨叫声伴随着牙齿和鲜血飞舞,所有混混一秒钟之内全部倒下!
金砖拍过一圈,人仰马翻,痛哭流涕,这些贪婪的家伙个个脸颊高高肿起,牙齿和着血,往肚子里崩。
林风笑眯眯抬手,金砖在指尖轻松旋转,转成一个金晃晃的球体,变成了金球。
越过这群哭喊的混混,他继续朝昏暗的街道深处走去。
转过两条街,前方出现了一大堆人,正聚集在那里狂欢,酒瓶扔了一地,路面上竟燃起了一大堆篝火,旁边停着几台机车,几名浓妆艳抹似鬼一样的黑人女子也加入那场深夜派队中,场面混乱而又肮脏。
林风的出现,打破了这群人的节奏,停下了疯狂的舞蹈,一个个疑神疑鬼看向他。
谁敢在黑夜里独自走进黑区?当地的警察都不敢这么做!
“晚上好!兄弟们!女士们!”林风高声开口,“我想要见一见这里的老大!谁是你们的老大?”
没人能听懂他的话,这些混吃等死的家伙,连英语都不会说,更别提华夏语言了。
一名扎着马尾辫的健壮黑人慢吞吞走来,上下打量着林风,眼神里充满不屑,冷不丁,他突然出手,暴起一拳打向林风的鼻子!
林风嘴角浮起一抹笑意,不闪也不避,直面那个拳头,金光攸然一闪,这名黑人哇的一声惨叫,他的拳头竟应声从手腕折断!
“乌鲁姆!”身后那一群黑人见老大被欺负,立即抄家伙涌上来,亮出了刀子、棍棒,围住林风。
“真是冥顽不灵啊……”既然语言不通,拳头就是唯一的通行证,林风淡淡扬手,十几道金色的掌印在一瞬间闪电拍向这群人,痛哭惨叫顿时弥漫在街道中,包围圈瞬间被打空!
这些在黑区为非作歹的黑人群体,平生第一次吃到了大苦头,林风这一番出掌,可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,身体被击中的部位无不是粉碎性骨折!
倒下去,便没办法再站起身。
看到他如此恐怖的身手,剩下的那些男女呼的一下鸟兽散,不敢再停留,更不敢去救助同伴。
太邪门了!
黑区里的恶棍们一向欺软怕硬,遇到了林风这样逆天的对手,个个怕得要死!
“叫你们老板来!boss!”林风冲那些逃跑的家伙高声叫嚷。
几个女人回头张望,似乎听懂了boss这个词,转过身,跑得更快了。
林风在街区慢悠悠晃荡,店铺里的人露出头来,看到他就赶紧缩回去,连那些橱窗里的黑人女郎也灰溜溜逃进后面的小房间,不敢在他面前招摇。
“唉,这帮人能不能行?”林风有点怀疑黑区的混混们是否能担负起大任。
但既然来了,不管怎样,还是要试一试。
前方街区响起了一阵刺耳的摩托车轰鸣声,很快一队飞车手赶到了林风面前,这些系着五彩头巾、戴着墨镜的男子,显然比刚刚的两拨小混混要厉害一些,脖子上挂着金项链,手上戴着的戒指也是价值不菲!
“你是谁?为什么要见老大?”终于有了一个会说华夏语的人,那家伙是这群人的首领。
“找他谈一笔生意!”林风亮出了金球,在手上不断抛起又接住。
这颗金球让摩托车上的人眼神都热切了,他们可都是见过世面的人,一眼就看出来那是纯金打造的球体!
“跟我来吧!见到老大,你最好老实点!跟上!”摩托车男子调转车头,发动了车子,故意将速度飞快提起来!
一群飞车手嘴里吆喝着口号,怪叫着冲向黑夜的街区深处。
他们把车开得贼快,只听到马达吼叫声,响彻巴黎的黑夜,前前后后一直穿越了几条街。
不多时,这群家伙停在了一栋酒吧大楼前,嘻嘻哈哈谈笑,扭过头看向后方,连个人影都没有。
他们都以为林风在后面跟丢了,就算跑到这里,也一定累得半死。
“你们太慢了,是这里吗?”冷不防,天空飘来一个声音,这群家伙闻声抬头望去,个个张大了嘴巴,目瞪口呆。
林风脚上踩着一柄白金色的长剑,从夜空缓缓飘然落下!
他会飞?这……这是见鬼了吗?
他的身影降落在酒吧四楼的一处露台上,径直破开窗户玻璃,走进了那个房间!
哗啦啦,那整面落地玻璃在他接近时,全部碎成了冰渣,但没有一颗飞溅!林风踏入房间,如入无人之境。
“你,你是谁……”这个房间里,坐着一名肚大腰圆的黑人男子,他和林风今夜看到的人完全不同,穿着西装,手上戴着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,正听着悠扬的小曲,搂着一名穿着短裙的白人女子,抽着雪茄。
林风破窗而入,从天而降,让这两人惊恐万状,女人更是死死躲在这个黑人大佬怀里,不敢露头。
“嘿,好一个黑白配啊!”林风审视着这一对男女,笑眯眯问道:“你是黑区的boss?”
“我是刘易斯!你是什么人?”让林风意外的是,这个黑人居然会说一口流利的华夏语。
“我姓林,我是一名医生,今晚刚刚来到巴黎,特意来找你帮个小忙。”林风笑呵呵坐在了刘易斯对面的沙发上,手一指,那个老古董式的唱片机嘎然停止,不再继续演奏。
刘易斯放下雪茄,捏住了下巴,另一只手拍拍怀里的女人,“你先出去,维姬。”
女人惶恐起身,落荒而逃。
“说吧,我的朋友,需要我做什么?”等到这女人走出去,刘易斯挥着手开口:“你能找到这里,是我的荣幸。”
“噢?这话怎么讲?”林风饶有兴致地盯着这个大块头。
刘易斯咧嘴笑道:“我猜到你是谁了!你就是亚当!除了你,我想不出还有谁,敢来这里。我曾经受过一位华人老师傅恩惠,我答应过他,对东方来的朋友,一定会热情招待。”
“看不出来,你倒是挺聪明啊!”林风也笑了:“既然这样,我就直说了!我要你查一个人。”
“请说!”刘易斯彻底放松了情绪,知道对方的意图,他就不那么紧张了。
“这个人自称仲先生,他曾多次委托各个佣兵团搜集珍宝,这些珍宝分布在世界各地,大多都是一些部落里守护的圣物,我想让你查一查他究竟藏身在哪里,最好能确定他的行踪。”
刘易斯一只大手弹着桌面,琢磨道:“仲先生……我没听说过这个人,他在欧洲吗?”
“应该是这样!或者在非洲和欧洲之间来回活动。最近有可能会到巴黎来!”林风不能肯定,仲先生会按卡塞罗所说的情况行动,便说了个大概范围。
“好的,我明白了!我会叫所有人去查!只要他踏入欧洲来,一定能找到他!”
“悄悄查办,不要声张。”林风说道:“如果查出来结果,你叫人去凯撒大酒店总统套房找我!会有一笔酬劳!”
“谢谢!我的人一定能成功!”刘易斯充满信心,他的手下遍布欧洲,在各大城市无孔不入,有黑人活动的地方,就有他的触手延伸到那里!
“祝你好运!”林风淡然一笑,“另外,不要告诉任何人,我是谁!”
“当然!当然!”刘易斯起身相送。
他知道,林风的身份非同小可,能被这样的人物找上门来,绝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,将来足够吹嘘一辈子!
林风踏上飞剑,飘然射向黑夜!消失在刘易斯震撼的目光里。
久久之后,他回过神,立即召集手下,安排工作!
搜遍欧洲,掘地三尺,也要找到那个仲先生!
“嘿!小子!把钱交出来!”一名头目模样的黑人男子撮着手指头,做出点钞票的动作。
周围几个黑人亮着刀和钢管,笑嘻嘻看着这个敢单独一个人闯入黑区的猎物。
“要钱是吗?”林风笑了,比划着手势:“黄金要不要?”
没有任何文化的黑人混混,完全听不懂他的话,彼此交换茫然不解的眼神,正疑惑中,林风手心里亮出了一块闪闪发亮的东西!
那金澄澄的光华,在昏暗的路灯下发射出迷人的色泽,是黄金!
准确地说,是一块金砖!
看到这块金砖,所有黑人混混眼睛都亮了,浓烈的贪婪充满了他们的双眼!
“快拿来!哥们!”头目迫不及待想把那块金砖捧到手上,亲自查验是真是假。
林风微微一笑,抬手抛给他,金砖的重量,把那名没有防备的黑人男子压得一个趔趄,险些抱不住这烫手的财富。
几个家伙立即轰的一下围上去,争相去摸那块金砖。
目测这块金砖,至少有十公斤重!这笔横财,足以让他们告别目前的落魄生活,潇洒快活一阵子。
一只只黑乎乎的手摸在金砖上,口水都快要流出来,忽然,金光爆起,这块金砖像长了翅膀一样,凭空飞起,猛烈拍在这些混混脸颊上,一片惨叫声伴随着牙齿和鲜血飞舞,所有混混一秒钟之内全部倒下!
金砖拍过一圈,人仰马翻,痛哭流涕,这些贪婪的家伙个个脸颊高高肿起,牙齿和着血,往肚子里崩。
林风笑眯眯抬手,金砖在指尖轻松旋转,转成一个金晃晃的球体,变成了金球。
越过这群哭喊的混混,他继续朝昏暗的街道深处走去。
转过两条街,前方出现了一大堆人,正聚集在那里狂欢,酒瓶扔了一地,路面上竟燃起了一大堆篝火,旁边停着几台机车,几名浓妆艳抹似鬼一样的黑人女子也加入那场深夜派队中,场面混乱而又肮脏。
林风的出现,打破了这群人的节奏,停下了疯狂的舞蹈,一个个疑神疑鬼看向他。
谁敢在黑夜里独自走进黑区?当地的警察都不敢这么做!
“晚上好!兄弟们!女士们!”林风高声开口,“我想要见一见这里的老大!谁是你们的老大?”
没人能听懂他的话,这些混吃等死的家伙,连英语都不会说,更别提华夏语言了。
一名扎着马尾辫的健壮黑人慢吞吞走来,上下打量着林风,眼神里充满不屑,冷不丁,他突然出手,暴起一拳打向林风的鼻子!
林风嘴角浮起一抹笑意,不闪也不避,直面那个拳头,金光攸然一闪,这名黑人哇的一声惨叫,他的拳头竟应声从手腕折断!
“乌鲁姆!”身后那一群黑人见老大被欺负,立即抄家伙涌上来,亮出了刀子、棍棒,围住林风。
“真是冥顽不灵啊……”既然语言不通,拳头就是唯一的通行证,林风淡淡扬手,十几道金色的掌印在一瞬间闪电拍向这群人,痛哭惨叫顿时弥漫在街道中,包围圈瞬间被打空!
这些在黑区为非作歹的黑人群体,平生第一次吃到了大苦头,林风这一番出掌,可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,身体被击中的部位无不是粉碎性骨折!
倒下去,便没办法再站起身。
看到他如此恐怖的身手,剩下的那些男女呼的一下鸟兽散,不敢再停留,更不敢去救助同伴。
太邪门了!
黑区里的恶棍们一向欺软怕硬,遇到了林风这样逆天的对手,个个怕得要死!
“叫你们老板来!boss!”林风冲那些逃跑的家伙高声叫嚷。
几个女人回头张望,似乎听懂了boss这个词,转过身,跑得更快了。
林风在街区慢悠悠晃荡,店铺里的人露出头来,看到他就赶紧缩回去,连那些橱窗里的黑人女郎也灰溜溜逃进后面的小房间,不敢在他面前招摇。
“唉,这帮人能不能行?”林风有点怀疑黑区的混混们是否能担负起大任。
但既然来了,不管怎样,还是要试一试。
前方街区响起了一阵刺耳的摩托车轰鸣声,很快一队飞车手赶到了林风面前,这些系着五彩头巾、戴着墨镜的男子,显然比刚刚的两拨小混混要厉害一些,脖子上挂着金项链,手上戴着的戒指也是价值不菲!
“你是谁?为什么要见老大?”终于有了一个会说华夏语的人,那家伙是这群人的首领。
“找他谈一笔生意!”林风亮出了金球,在手上不断抛起又接住。
这颗金球让摩托车上的人眼神都热切了,他们可都是见过世面的人,一眼就看出来那是纯金打造的球体!
“跟我来吧!见到老大,你最好老实点!跟上!”摩托车男子调转车头,发动了车子,故意将速度飞快提起来!
一群飞车手嘴里吆喝着口号,怪叫着冲向黑夜的街区深处。
他们把车开得贼快,只听到马达吼叫声,响彻巴黎的黑夜,前前后后一直穿越了几条街。
不多时,这群家伙停在了一栋酒吧大楼前,嘻嘻哈哈谈笑,扭过头看向后方,连个人影都没有。
他们都以为林风在后面跟丢了,就算跑到这里,也一定累得半死。
“你们太慢了,是这里吗?”冷不防,天空飘来一个声音,这群家伙闻声抬头望去,个个张大了嘴巴,目瞪口呆。
林风脚上踩着一柄白金色的长剑,从夜空缓缓飘然落下!
他会飞?这……这是见鬼了吗?
他的身影降落在酒吧四楼的一处露台上,径直破开窗户玻璃,走进了那个房间!
哗啦啦,那整面落地玻璃在他接近时,全部碎成了冰渣,但没有一颗飞溅!林风踏入房间,如入无人之境。
“你,你是谁……”这个房间里,坐着一名肚大腰圆的黑人男子,他和林风今夜看到的人完全不同,穿着西装,手上戴着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,正听着悠扬的小曲,搂着一名穿着短裙的白人女子,抽着雪茄。
林风破窗而入,从天而降,让这两人惊恐万状,女人更是死死躲在这个黑人大佬怀里,不敢露头。
“嘿,好一个黑白配啊!”林风审视着这一对男女,笑眯眯问道:“你是黑区的boss?”
“我是刘易斯!你是什么人?”让林风意外的是,这个黑人居然会说一口流利的华夏语。
“我姓林,我是一名医生,今晚刚刚来到巴黎,特意来找你帮个小忙。”林风笑呵呵坐在了刘易斯对面的沙发上,手一指,那个老古董式的唱片机嘎然停止,不再继续演奏。
刘易斯放下雪茄,捏住了下巴,另一只手拍拍怀里的女人,“你先出去,维姬。”
女人惶恐起身,落荒而逃。
“说吧,我的朋友,需要我做什么?”等到这女人走出去,刘易斯挥着手开口:“你能找到这里,是我的荣幸。”
“噢?这话怎么讲?”林风饶有兴致地盯着这个大块头。
刘易斯咧嘴笑道:“我猜到你是谁了!你就是亚当!除了你,我想不出还有谁,敢来这里。我曾经受过一位华人老师傅恩惠,我答应过他,对东方来的朋友,一定会热情招待。”
“看不出来,你倒是挺聪明啊!”林风也笑了:“既然这样,我就直说了!我要你查一个人。”
“请说!”刘易斯彻底放松了情绪,知道对方的意图,他就不那么紧张了。
“这个人自称仲先生,他曾多次委托各个佣兵团搜集珍宝,这些珍宝分布在世界各地,大多都是一些部落里守护的圣物,我想让你查一查他究竟藏身在哪里,最好能确定他的行踪。”
刘易斯一只大手弹着桌面,琢磨道:“仲先生……我没听说过这个人,他在欧洲吗?”
“应该是这样!或者在非洲和欧洲之间来回活动。最近有可能会到巴黎来!”林风不能肯定,仲先生会按卡塞罗所说的情况行动,便说了个大概范围。
“好的,我明白了!我会叫所有人去查!只要他踏入欧洲来,一定能找到他!”
“悄悄查办,不要声张。”林风说道:“如果查出来结果,你叫人去凯撒大酒店总统套房找我!会有一笔酬劳!”
“谢谢!我的人一定能成功!”刘易斯充满信心,他的手下遍布欧洲,在各大城市无孔不入,有黑人活动的地方,就有他的触手延伸到那里!
“祝你好运!”林风淡然一笑,“另外,不要告诉任何人,我是谁!”
“当然!当然!”刘易斯起身相送。
他知道,林风的身份非同小可,能被这样的人物找上门来,绝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,将来足够吹嘘一辈子!
林风踏上飞剑,飘然射向黑夜!消失在刘易斯震撼的目光里。
久久之后,他回过神,立即召集手下,安排工作!
搜遍欧洲,掘地三尺,也要找到那个仲先生!